維安指揮中心副發言人阿努差警上將表示,維安指揮中心為了有效維持曼谷地區的正常秩序,宣布禁止無關人員進出包括政府行政中心在內的8個政府部門辦公地點,並宣布5項通告。

 
阿努差警上將表示,維安指揮中心、國家警察總署為了維護曼谷地區的秩序,做出以下規定:1、禁止任何人影響警察或者工作人員、執勤人員進入以下7個地點,包括沙拉丹路口、巴吞汪路口、叻巴頌路口、亞速路口、勝利紀念碑和周圍道路、叻拋路口、叻丹能路中段。上述禁入地點包括50米以內的道路、人行道、水上道路和公共場所;
 
2、禁止任何人進出以下8個場所,除非得到政府單位的批准,包括政府行政辦公中心、泰國電信公司總部、泰國電信公司正瓦他納辦事處、泰空衛星控制中心、泰空地面服務中心、泰國新聞中心、泰國空中無線電指揮中心、警察俱樂部。禁止出入範圍為上述地點50米以內;
 
3、禁止交通工具進出第1項規定的地點,除非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;4、由國內安全局、維安指揮中心或授權單位和工作人員執行上述規定;5、上述規定自公布之時起正式執行。
 
此外,維安指揮中心還下令負責13日維持秩序的警察,在執勤過程中要保持高度的忍耐和克制,並必須遵照以下規定執行,包括:1、禁止維持秩序警察佩帶武器;2、要求後勤保障單位確保維持秩序警察的安全,包括提供足夠的防彈衣;3、在調派警力方面嚴格遵照國際規章、標準、公開透明原則執行;4、控制集會者要保持高度忍耐和克制,避免局勢惡化;5、成立執勤中隊管理和防範小組,每個小組由8名警員組成,及時明確下達相關指令,並由資深警員對其進行培訓。
 
阿努差警上將表示,至於其他非控制集會民眾的警察,則主要負責政府辦公地點和重要場所的安保任務,並負責交通指揮、臨檢點臨檢和巡邏督察等任務。同時,維安指揮中心可能成立特勤機動分隊,根據局勢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負責的任務,並快速支援需要支援維持集會秩序的分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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