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1N1新型流感
臨床條件(Clinical criteria)
具有急性發燒呼吸道疾病(Acute febrile respiratory illness)(發燒超過攝氏38℃),且其臨床症狀包括從輕微的類流感(influenza-like illness)到較為嚴重的肺炎(pneumonia)等。
檢驗條件(Laboratory criteria)
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病毒合約實驗室,檢出H1N1新型流感病毒陽性,其檢驗方法*包括下列任何一項:
1.real-time RT-PCR。
2.病毒培養。
3.H1N1新型流感病毒中和抗體4倍上升。
檢驗方法必需依照目前最新之檢驗指引進行檢驗。
流行病學條件(Epidemiology criteria)
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:
一、曾經與確定病例或極可能病例具有密切接觸(close contact),即照護、同住、或與確定病例有呼吸道分泌物、體液之直接接觸。
二、具有確定病例或極可能病例所在地區之旅遊史。
疾病分類(Case classification)
調查病例(Person under investigation):
符合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。
極可能病例(Probable case):
符合臨床條件,且經檢驗為流感病毒A型陽性,惟其亞型無法以季節性流感之檢測方法分型

符合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,或不明原因之急性呼吸道症狀死亡之個案,與極可能或確定病例具有流行病學之關聯。
確定病例(Confirmed case):
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。

引用行政院衛生署 疾病管制局發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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